沈子翎交往七年的男友劈腿了,劈得很不高明,捉奸在床。
虽说他潇洒利落,当场分手,还惹得对方那姘头都秋波暗送,可他还是有些烦躁。
为了解闷,他应朋友约去酒吧,并在散场时随机带走了一位极其顺眼的乐队鼓手。
一夜罢了,留着狼尾的俊戾鼓手凑上前来。
他话少,沈子翎以貌取人,当是个又野又坏的浪荡子,谁想一开口居然乖模乖样——
哥……那个,你经常找人……这个吗?
沈子翎刻意逗他:是啊,怎么了?
鼓手耷拉眉眼,狼狗装狗:我年轻,肯学。以后可以只找我吗?
沈子翎哑然,失笑。好么,本想吃顿快餐,没成想他要上桌。
——
卫岚十八岁,背包客。挎吉他,会贝斯,也能敲两下架子鼓。
初来乍到,昨天刚在咖啡店对个俊秀白领一见钟情,心还没跳明白,这天临时被酒吧乐队抓去充数,居然就在台下瞟见了那白领。
心跳大乱,下台正措辞要去搭讪,白领却先一步,三言两语勾走了他。
他乖乖跟着,进了酒店房间,脱得差不多才知道害羞。
想说是第一次,可白领看出他的犹疑,笑说不用勉强,不喜欢就散了。
他怎么舍得散,咬牙横心,稀里糊涂把这晚交代了。
事后,他鼓起勇气问转正事宜。
可白领亲他一下,笑得漂亮多情。
乖,不行。我男朋友会生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