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】 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销售金额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——详见刑法第一百四十条
Ch1ves 送了 1袋鱼粮
青花鱼7327930 送了 1袋鱼粮
青花鱼9645590 送了 1片猫薄荷
Ch1ves 送了 1袋鱼粮
青花鱼7327930 送了 1袋鱼粮
青花鱼9645590 送了 1片猫薄荷